涉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中居间合同的效力认定
摘要:在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居间人通过居间行为促成委托人中标的居间合同是否违背招标程序中的公平原则?是否会因此影响居间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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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更多摘要:为依法保障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合法权益和律师执业权利,北京市公安局自2020年12月1日起,将在全市各公安分局统一推行规范辩护人和代理人提交案件材料接收工作。
阅读更多摘要:在刑事案件以及一些治安案件办理中人体损伤情况是重要的定罪量刑(治安处罚)因素那么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该如何认定呢?
阅读更多摘要: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离开现场的行为,不能一概认定为逃逸行为,因为目前道路交通情况复杂,对于是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是否行为人就是肇事者,行为人本身可能存在不知情或者错误认识的情形。
阅读更多摘要:行为人出于本人意志向单位承认犯罪事实,自愿置于单位人员控制之下,等待法律制裁,具备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符合自动投案的立法本意,应视为自动投案,加之到案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法定要件。
阅读更多摘要:司法实践中,发生交通肇事后,时有发生的一种情形是,行为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又遗弃,这种行为根据情节的具体不同可能涉嫌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罪名。
阅读更多摘要:将通过网络渠道分别从不同卖家购买零部件组装成枪支的行为是否应该被认定为非法制造枪支罪,取决于组装的创造性、拼装对一般人的能力要求、拼装的标准化重复性、拼装对物品危险性的改变等来综合判断。
阅读更多摘要:判断一个人对一个领域是否具有支配力的标准是,看其他人有无可能因为该行为人的支配而丧失对该领域的支配。行为人对危险领域的支配应是持续性的直接支配,而不是偶发性的短暂支配。
阅读更多摘要: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的行为同自己主动报案一同规定为自首,从立法本意是要承认犯罪嫌疑人对报案行为的追认,进而认定明知他人报案而等待等同于自己主动报案。
阅读更多摘要:多人共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对其参与期间该诈骗团伙实施的全部诈骗行为承担责任。在其所参与的犯罪环节中起主要作用的,为主犯;起次要作用的,为从犯。上述规定的“参与期间”,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着手实施诈骗行为开始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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