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指南(2010年)
摘要: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质量第一原则;二是坚持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原则;三是慎用合同无效原则;四是坚持保护利益相关人员原则。
阅读更多摘要: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质量第一原则;二是坚持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原则;三是慎用合同无效原则;四是坚持保护利益相关人员原则。
阅读更多摘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2年8月6日,京高法发[2012]245号)
阅读更多摘要:案涉资管计划虽然尚未最终清算结束,但考虑到本案投资者已经产生损失的事实,在《资管合同》对于管理人如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未约定具体损失赔偿计算方式的情况下,为了填补投资者的实际损失,管理人应当在过错范围内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阅读更多摘要:公安分局法制部门是本分局接收辩护人和代理人提交案件材料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对外设立“法制接待室”,统一受理辩护人和代理人提交的办案单位阻碍其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侵犯律师职业权利的申诉、控告,以及接收复议复核、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申请材料,当场录入执法办案平台进行登记并转办。
阅读更多摘要:执行法官按照执行接待日安排表接待本人办理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其他案件当事人请按照相应法官的接待日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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