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本市以税务部门为当事人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2024)
摘要:为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公正审理税务纠纷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结合上海审判实际,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指定由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上海市以税务部门为当事人的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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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更多摘要: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房屋登记行政案件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问题的,不应将该案全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而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阅读更多摘要: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金海湖人民法庭已于近日启动搬迁工作,自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起新址正式启用。
阅读更多摘要:为加强商业秘密刑事司法保护,统一办案标准,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水平,形成工作合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就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相关问题形成本指引。
阅读更多摘要: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诉案件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阅读更多摘要: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自2024年1月1日起对各办公区诉讼服务、立案、信访工作职能作出调整,各办公区均可以享受同质化的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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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更多摘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区分为三部分,分别为院机关、第二审判区及北京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
阅读更多摘要: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公司纠纷案件审理质效,广西高院民二庭通过对近年审理的全区公司纠纷案件予以经验总结与理论研究,并经广西高院民二庭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形成《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裁判指引》。
阅读更多摘要: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纠纷案件的审理,山东高院民二庭对审判实践中涉及公司纠纷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经全庭法官会议研究和全省商事审判疑难问题研讨会讨论,现就有关问题已达成共识,并形成解答,供审理公司纠纷案件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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