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镇政府强拆房屋及附属设施确认违法,县政府复议维持决定被撤销
摘要:行政机关在采取强制措施决定前,应进行书面催告或公告,并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和救济权利,否则构成程序违法。
案情简介:
2019年年底,当事人拥有合法土地及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被镇政府违法强拆。当事人遂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拒绝立案,不得已的情况下当事人又选择进行行政复议,但县政府的复议决定维持了镇政府的强拆行为。当事人在收到复议决定后又再次提起行政诉讼,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发回,于近日收到指令异地管辖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的胜诉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