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彬律师:深圳市及各区劳动仲裁委地址、联系方式及管辖范围
摘要:2022年最新整理 深圳市及各区劳动仲裁委地址、联系方式及管辖范围
一、深圳市、区各劳动仲裁委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1.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福田交通枢纽西侧),北区二楼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电话:82696609。
2. 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工业区111栋1楼,电话:23610716。
3. 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 临时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莲塘国威路72号高新技术产业第1园区综合楼3-5楼,电话:25438335。
4. 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红花园89号(南山劳动大厦南停车场东侧),电话:26667278。
5.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区政府信访大厅105室,电话:25228211。
6. 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6区前进一路91号(新安公园对面),电话:27664443。
(1)新安派出庭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同昌路8号(上合小学后面),电话:27822069。
(2)新安派出庭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同昌路8号(上合小学后面),电话:27822069。
(3)西乡派出庭地址:宝安区西乡街道60区宝源路西乡劳动管理办205室,电话:27900042。
(4)福永派出庭地址: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司法劳动大楼,电话:27330297。
(5)沙井派出庭地址:宝安区沙井街道创新路劳动司法大楼101室,电话:27298971。
(6)松岗派出庭地址:宝安区松岗街道燕罗路5号劳动办大楼3楼,电话:27716155。
(7)石岩派出庭地址:宝安区石岩街道老街103号石岩劳动办109室,电话:276002117。
7. 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27号,电话:28917181。
(1)布吉仲裁庭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金利路58号服务大楼2楼,电话:28271809。
(2)平湖仲裁庭地址: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高原路1号,电话:85238727。
(3)龙城仲裁庭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沙园路龙城街道办事处C栋一楼大综管窗口,电话:89916379。
(4)坂田仲裁庭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一办(杨美村)负一楼,电话:89608002。
(5)龙岗仲裁庭地址: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路二号信访维稳中心A2窗口,电话:84848722。
(6)坪地仲裁庭地址:龙岗区坪地街道湖田路63号劳动管理办三楼立案室,电话:84091580。
(7)南湾仲裁庭地址: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二办综合服务大楼一楼劳动仲裁立案窗口(布吉南岭村健民路47号),电话:28705593。
(8)横岗仲裁庭地址:龙岗区横岗街道复康路103号,电话:89386695。
8. 光明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大街397号,电话:23421880。
(1)公明派出庭地址: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别墅路9号,电话:27106584。
(2)光明派出庭地址: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光翠路8号,电话:29099331。
9. 坪山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路坪山段333号管委会309室,电话:28318987。
(1)坪山仲裁庭地址:坪山新区坪山街道建设路26号坪山劳动管理办公室一楼,电话:28826929。
(2)坑梓仲裁庭地址:坪山新区坑梓街道人民东路三楼坑梓劳动管理办公室,电话:84135563。
10. 龙华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清龙路8号劳动诉求服务大厅,电话:23336191。
(1)观湖派出庭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湖办事处高新技术产业园观宝路11号(致君制药公司对面)一楼,电话:28027922。
(2)民治派出庭地址:龙华新区民治街道龙胜东路167号1楼,电话:29362039。
(3)龙华派出庭地址:龙华新区龙华街道东环二路劳动保障服务大厅,电话:28150023。
(4)大浪派出庭地址: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华荣路行政服务大楼2楼,电话:29672291。
(5)福城派出庭地址: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观澜大道288号财政大楼1楼,电话:28020553。
(6)观澜派出庭地址: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观澜大道288号财政大楼1楼,电话:28020553。
11. 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金领路1号大鹏管委会1217A室,电话:28333167。
(1)葵涌仲裁庭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新北路93号,电话:84205966。
(2)大鹏仲裁庭地址: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人民路39号大鹏劳动管理办3楼仲裁立案室,电话:84305184。
(3)南澳仲裁庭地址:大鹏新区南澳街道同富路14号501室,电话:84400624。
二、市、区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
1、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负责福田、罗湖、南山、盐田行政区域内以下用人单位与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
(1)中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驻深用人单位;
(2)市属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3)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业集团及其控股企业;
(4)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企业。
注:福田、罗湖、南山、盐田行政区域内的工伤案件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才由市仲管辖。
2、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负责其行政区域内上述市级仲裁机构管辖范围外其他用人单位与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负责其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与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
三、市、区人事争议案件管辖
1、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负责深圳市以下用人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发生的人事争议:
(1)中直及省直驻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市属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3)市属事业单位;
(4)市属社会团体;
(5)师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
2、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负责其行政区域内以下用人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
(1)区属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2)区属事业单位;
(3)区属社会团体;
(4)师级以下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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